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依法依规做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将对已报到的2023年新生全面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新生录取资格复查领导工作组
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复查工作,成立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指定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
1.校领导小组
组长:关学增
成员:王晓慧 孙丽 王俊卿 黄文龙 景会晓 各院(系)主任
2、院(系部)领导小组
各院(系部)成立由系(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并于9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二、复查对象
2023年录取报到的全部新生以及已办理恢复入学资格手续的往年录取新生。
三、复查项目及分工
新生复查以招生办、学生处、教务处、各院(系部)、校医院为主进行,招生办负责提供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生处负责新生的学籍档案的收缴、整理、核实、复查,各院(系部)负责对新生身份及各项相关信息的复查、核查,学生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负责报到新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复查,校医院负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复查,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具体内容为:
(一)信息核对——招生办 各院(系部)
1、基本信息核对:各院(系部)要将新生本人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信息与省级招办(或教务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高考进场照片信息、考生电子档案、考生纸质档案、准考证、考生录取名册等信息逐一进行对照核查;
2、档案信息核对——学生处 各院(系部)
(1)新生入校后由系(部)组织新生填写《见好就收才是赢9721新生基本信息核查表》(附件1)和《见好就收才是赢97212023级新生信息核查汇总表》(附件2)。
(2)各院(系部)根据新生填写的《见好就收才是赢9721新生基本信息核查表》(附件1),与其新生本人及其基本信息进行认真对照核查并填写《XX系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报告》(附件3),《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特殊情况登记表》(附件4)。
(3)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应根据新生填写的《见好就收才是赢9721新生基本信息核查表》(附件1)与其新生本人及其基本信息进行认真对照核查并填写《XX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报告》(附件5)汇总至学生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需填写《见好就收才是赢9721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登记表》(附件6),由学生处负责与学生的纸质档案对照、核查,复核完毕后交由教务处留存。
(二)照片复查——招生办 各院(系部)
由招生办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做好录取电子档案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新生本人等信息的比对工作;各院(系部)根据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照片,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在学生宿舍房间、公示栏等固定场地张贴,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照片复查(注意拍照留存),核对无误后,由辅导员、及系(部)主要负责人在《见好就收才是赢9721新生基本信息核查表》上签字,复查结束后交至院教务处留存。
(三)文化和专业科目复试——教务处 各院(系部)
在新生报到后,教务处要组织文化课和相关专业课测试,对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严重不符、测试试卷笔迹与省级招办提供的笔迹图像信息有差异的新生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查清原因,必要时可提请司法鉴定,确认真伪。辅导员将测试成绩报送教务处、测试试卷装订成册后留在教务处保存。
(四)身心健康状况复查——校医院 心理健康中心
由校医院组织新生身体状况进行复查,由“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对新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新生的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以保证新生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加分资格证明材料核查——招生办 各院(系部)
招生办要提供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学生的资格证明等材料,系(部)要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学生的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对存在异议的,上报招生办,由招生办负责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严防资格造假。
(六)政治复核——学生处 各院(系部)
由各院(系部)进行逐一排查,排查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处。
新生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信仰宗教情况排查——各院(系部)
由各院(系部)进行逐一排查,排查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处。
四、复查要求:
1、在复查过程中,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等,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实后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各部门要强化复查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对复查工作不认真、经举报查实存在问题的系(部),将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在复查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认真做好复查过程及结果的记录工作,长期保管,以备查验。
4、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强化新生复查工作过程的监督管理。复查领导工作组将在复查过程中随时对各院(系部)的复查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及监督,院纪委也将对各部门新生复查的全过程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学院举报电话:0371-55855777 邮箱:zzty55855575@126.com
五、复查工作时间安排
六、复查结果
1、对于复查合格的新生,按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电子学籍注册;取得学籍的新生,可在11月1日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注册信息。
2、对于复查不合格者,按情况不同分别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复查书面报告及相关登记表格、数据库由教务处整理上报教育厅备案。
教务处
2023年9月19日
附件: